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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公示 核心区取消胡同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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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指导全市道路、胡同、街坊路等方面规划设计和建设管控的依据,由市规划国土委组织编制的《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目前正在市规土委官网上进行公示。根据《导则》公示稿,首都核心区原则上不再对老城内现有街道进行拓宽,胡同远期也将取消停车;城市副中心设计小街区密路网,打造示范性步行街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则将开放沿线建筑前区形成全线连续的大型绿化公园带。

  目前北京中心城区大部分路网密度不足5公里/平方公里,低于上海同类地区,也远低于东京、纽约、伦敦等城市。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北京形成了大院广布的城市肌理,大大降低了路网密度,给城市交通组织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人车争夺空间的乱象频现。

  在新的发展阶段,首都街道建设和管理面临着4个转变:从以车优先转变为以人优先,从道路红线内管控转变为街道空间整体管控,从政府单一管理转变为协同共治,从部门多头管理转变为平台统筹管控。为此,《导则》公示稿衔接总规“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对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两轴地区、5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新城和生态涵养区进行总体管控。

  在首都核心区,坚持保护优先,尊重并保持老城内的街巷胡同格局和空间尺度,原则上不再拓宽老城内现有街道。同时设置多个步行街区,远期取消胡同停车,精细组织胡同空间,改善建筑风貌与环境,还原胡同历史氛围。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坚持小街区密路网的设计理念,通过精细化的道路断面设计营造宜人的街道空间尺度,精心刻画城市林荫道,打造示范性步行街区。在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开放沿线建筑前区形成全线连续的大型绿化公园带,塑造全民共享的公共空间。在中轴线及其延长线,延续历史文脉,严控街道尺度与风貌。

  对接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发展目标,《导则》公示稿还针对大型居住区、商业商贸区、交通集散区、产业集聚区、国际交往区、政务保障区等各功能分区分别提出了规划要求。

  亮点

  街道设计中行人安全通行居首位

  “所有交通方式都以行走开始或结束,骑车人和小汽车司机在上下车点和目的地之间需要步行,公共交通的使用者在车站和目的地之间需要步行,同时,行人是所有交通参与者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导则》公示稿明确,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在街道设计中将行人的安全通行置于优先级的首位。

  《导则》公示稿还提出,在步行网络构建中,要确保连续性,提高可达性;增加网络密度,优化系统性;鼓励多样化,提升识别度。具体而言,将鼓励大型办公园区和大专院校进行开放化管理,鼓励大尺度园区向行人开放内部主要道路。鼓励选取特色路线,对沿街建筑界面、绿化景观、城市照明等进行特色化、多样化设计。

  制定精细化路侧停车管理要求

  针对关注度较高的停车问题,《导则》公示稿建议,分情形制定精细化的路侧停车管理要求。服务半径内有停车设施可以提供停车泊位的,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胡同,不得设置路侧停车。医疗、教育、文体、商业和景点出入口周边,不鼓励设置路侧停车。针对共享单车,《导则》公示稿提出,应系统化管理共享单车的运营,合理布局相关设施,分地区综合考虑公共自行车设施需求,促进共享单车和公共自行车融合发展。《导则》公示稿还明确,要有序整合街道空间范围内的电力、通信、交通、监控等各类箱体及线杆,鼓励设施集中化、小型化、隐蔽化设置,净化人行空间,对不能隐蔽化处理的箱体应进行景观化设计。